抱朴藏拓——汉刑徒砖拓片二十八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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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朴藏拓——汉刑徒砖拓片二十八品
刑徒——受刑之人;囚徒。《墨子·公孟》:“子亦闻乎,匿刑徒之有刑乎。”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 齐 使者如 梁 , 孙臏 以刑徒阴见。” 唐 李白 《古风》诗之三:“刑徒七十万,起土 驪山 隈。” 范文澜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:“ 秦始皇 怒,使刑徒三千人斫树成光山,向湘神表示皇帝的威力。” 汉代,刑徒在被判罪后,由狱所押送到司隶校尉或者将作大匠管辖的工地上,从事苦役。他们担负着替帝王贵族修建陵墓、盖造宫苑、筑城挖河 、开凿栈道、冶铸采铜 、造瓦、伐木、漕运等,有的还远戍边塞 ,屯田筑障 。 由于刑徒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,所以寿命较短。 汉政府一方面残酷役使刑徒,另一方面又作出善待刑徒的姿态。于是,刑徒可依普通人的葬制入葬,并埋入志文以表记死者,并且方便死者家属认尸迁骨之用。 刑徒砖又称“刑徒墓砖”,是犯人死亡后用以记录其名籍、生卒年月等内容的刻划砖铭,与死者尸骨共埋,相当于墓志铭。汉刑徒砖铭,是除碑刻、简牍之外数量最大的汉代书法资料。 现将抱朴堂主——书法家范斌先生所藏部分拓片参考文献进行编辑,供大家赏析、交流!
目前刑徒砖主要发现于洛阳及其周边,最初发现于清末,总数应有几千方。刑徒砖都是利用不同规格的残缺废弃砖块,多数是用过的城砖。形制规格不等,先用朱笔将要刻的文字直接书写在砖面上,然后按字迹刻出。砖铭文竖行自右向左刻写,均属隶书体系。
砖铭内容一般有六部分组成: 1.无任或五任; 2.刑徒的部署; 3.来自郡县狱所; 4.生前判罚的刑名; 5.刑徒姓名; 6.最后是死亡年份日期。 砖铭中“左部”或“右部”,是专门管理服劳役的刑徒的机构。砖铭中末尾常有“死在此下”一语,古代“死”与“尸”二字通用,是指死尸埋于此地之下。
“无任”与“五任” “无任”与“五任” 两词是专用于服劳役的刑徒的。 “无任”是指没有技能可供役使的刑徒,服劳役时要带刑具; “五任”是指有技能的刑徒,能够操作木、金、皮、设色、博植五事技能。 刑名 一为髡钳,是五岁刑,“剃发曰髡”,颈带铁钳服刑,为最严酷的刑罚。 二为完城旦,是四岁刑,较髡钳略轻,不剃发服刑。 三为鬼薪,是三岁刑,主要是上山砍柴“伐山之薪”,女刑徒择米也。 四为司寇,是二岁刑,文献称“男备守、女为作”服劳役。 在这四种刑罚中,记髡钳的最多砖铭中记有“左部”或“右部”,它们都是专门管理服劳役的刑徒的机构。
洛阳刑徒砖的书法价值极高,因时期为汉代,故通用书体为隶。刑徒砖的书写是隶书最实用性的方式,砖铭文结体大小、长短、扁方交相使用,非常丰富,随机生发,错落有致。笔画和空间处理上章法不拘成式,疏密相合,丰富奇特,表现出无拘无束、自然的形态。也许因用于犯人记名,故刻划随意,无拘无束,没有隶书的蚕头燕尾,点画多变,常有出人意料之笔。而又因多数为刻工直接以刀刻划,冲刀简直,故笔画横向突出,极力开张。故罗振玉曾评曰:“百余砖者不异百余小汉碑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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